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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 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1-08-16 11:20:38 来源: 浏览:23584次

浩政办发〔2021〕13号


关于印发《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

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

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21年8月16日



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

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推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地见效,根据《潜江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潜振兴发〔2021〕2号)文件精神,经镇领导同意,决定在全镇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以下称“监察系统”)对部分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解决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各项政策精准落实、干部作风明显改进、工作能力持续提升,推动乡村振兴向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项目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根据市大数据比对办公室反馈的我镇12项78条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线索,重点检查享受政策是否到位,检查统计数据中显示已享受政策而实际未享受、按政策应该享受而实际未享受的问题。

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到人到户资金。根据市大数据比对办公室反馈的我镇12项78条关于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到人到户资金线索,检查政策是否落实精准、资金发放是否到位,重点发现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责任分工

(一)镇委、镇政府责任。镇委、镇政府负责全镇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安排、组织协调、推动落实和政策落实情况的公示公开;核查专班对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核查;镇大数据比对办公室对上报的各类数据、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加强问题整改、制度完善、作风整顿;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准确分析研判,及时上报。

(二)镇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根据镇“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按照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的标准,提供政策落实相关佐证,为开展监督检查提供政策解答与工作指导。

(三)镇纪检监察室。对发现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对监督检查工作中作风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追责问责。

四、时间安排

监督检查工作于2021年8月开始,11月中旬结束。

(一)动员部署(8月中旬)

组织召开全镇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成立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大数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办。

各村(社区)对乡村振兴及民生领域相关政策规定及其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并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建立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二)核查整改(8月一11月中旬)

核查整改工作包含线索核查、立行立改、案件查处等工作,不分阶段、随核随改、随查随处。

全面入户核查,镇“大数据”办公室根据市移交的问题线索清单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对反馈的问题线索逐一开展调查核实,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收集整理相关数据信息。镇“大数据”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上报核查情况,入户核查在9月中旬前全面完成。

对查实的问题线索,实行分类处置:对查实的问题线索依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对于一般性违规问题,由本级部门组织整改纠正;对于系统性、普遍性问题,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通过建章立制进行整改。对于干部管理权限在省内镇外其他地区的问题线索,由镇“大数据”办公室发函协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镇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和推动落实,及时研究协调解决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成立核查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入户核查,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强力推进。镇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高度重视,主动参与,加强对本部门负责项目的监督和指导,统一项目核查和问题整改等政策口径。

(二)强化宣传引导。结合实际,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活动,把监督检查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讲清楚,充分发动群众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镇直主管部门要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解读、上网公开,宣传监督检查工作,各村(社区)依托各种平台,将政策落实、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镇纪检监察室要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

(三)严肃追责问责。镇纪检监察室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通过精准有力的监督问责,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乡村振兴高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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